項目簡介
■ 項目概況
規劃以分析全國風景名勝區發展水平情況和我省風景名勝區現狀問題為切入點,確定風景名勝區體系發展目標。以此為出發點,結合相關規范要求確定篩選標準,整理分析廣東獨特的自然和人文資源特征,以生態保護為核心,弘揚廣東自然和文化特色,統籌整合省域風景名勝資源,選取新增風景名勝區,最終確定全省風景名勝區共 74 處,其中新增風景名勝區 48 處,分布上實現風景名勝區相對均衡布局。
在規劃內容體系上,統籌考慮保護與開發,針對不同類型的風景名勝區,制定有效的保護措施,維護風景名勝區良好的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實現風景名勝區核心景觀資源和生態環境嚴格保護。在控制開發量的同時,以旅游帶、精品旅游線、旅游服務基地為依托,促進風景名勝資源合理開發。
可以說,這是我省風景名勝資源的一次系統梳理,將作為各地未來申報風景名勝區的重要依據。有利于系統保護我省典型景觀資源,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有利于共享利用區域旅游設施,發展地方旅游經濟;有利于豐富多樣化休閑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有利于統籌管理風景名勝資源,促進我省風景名勝區事業科學發展。
■ 創新與特色
⒈規劃方法創新:建立了資源評價指標體系
本研究成果以全省包括 2A 級以上景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等在內的 1000 多個資源點為基礎,按照“自然原貌、資源典型”作為全省范圍內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初步篩選條件,共篩選出 282 個具有較好生態本底的自然區域和人文景點。在此基礎上,通過對《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審查評分標準》、《風景名勝區規劃規范》資源評價指標分析,綜合考慮廣東省層面空間政策,確定“資源獨特性、屬地生態戰略功能、生態環境質量、旅游配套條件、規模范圍”五個方面作為資源點篩選的因子。
⒉開發模式創新:強調與周邊區域的協調
本研究成果未局限在風景名勝區內部,在風景名勝區嚴格落實各類保護措施的同時,結合各風景名勝區自身資源特點和周邊旅游資源,建立完善的區域聯動發展平臺。一是注重協調各風景名勝區與其他旅游區之間的利益,結合距離各風景名勝區周邊旅游景點的分布,打造不同主題的風景旅游帶和主題游線;二是注重協調風景名勝區與周邊城鎮體系發展的關系,根據風景名勝區與城市的區位關系,提出了近郊型和獨立型風景名勝區的旅游服務基地選址和建設的不同指引,一方面促進景區內的生態移民,另一方面減少景區內部過度開發造成的商業化、人工化,緩解旅游開發對生態保護造成的壓力,是一種雙贏的舉措。
⒊保護體系創新:創新性的提出了風景名勝區分類保護的重點與管理措施
本研究成果在風景名勝區相關規范的基礎上,創新性的提出了風景名勝區分類保護的重點與管理措施,將全省十一類風景名勝區按照類別特征分為四大類,每一類的核心保護對象類似,有利于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也有利于省直相關部門對全省風景資源的統籌保護和管理。最終建立了由風景名勝區分類保護、風景資源分類保護、風景名勝區內的分類分級保護為核心的全省風景名勝區保護體系。
■ 實施效果
規劃注重協調風景名勝區與其他類型保護區域(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和旅游渡假區)的關系,提出建立省域公園管理體系,推動設立國家公園的管理體系創新。 為統一協調風景名勝區范圍內的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和旅游渡假區等,保證管理機構的權責一致,統籌保護與開發提供了支撐。
規劃指導了樂昌峽九瀧十八灘等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編制,也成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審查規劃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