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簡介
■ 項目概況
為了加強對中山市市域河流水系、水庫、滯洪區、排洪區、水源工程等的規劃與控制,保護與管理,保障城區供水、防洪排澇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區人居生態環境,提升城市功能,促進城區健康、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建設部《城市藍線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結合《中山市城鄉總體規劃》(2011—2030)、《中山市綠地系統規劃》(2013—2030)和中山市實際情況編制本規劃。
規劃目標: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藍線管理辦法》規定,保障中山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完整性,結合城市總體規劃水系布局指導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實現藍線在空間上的強制性管制和保護,進一步優化生態環境,促進中山市社會、經濟的健康、協調和持續發展,加快建成精明增長、緊湊集約、高效綠色的宜居城市。
■ 創新與特色
本次規劃范圍為中山市域行政區劃范圍內的 17 個鎮(古鎮鎮、橫欄鎮、小欖鎮、東升鎮、東鳳鎮、南頭鎮、阜沙鎮、黃圃鎮、三角鎮、民眾鎮、大涌鎮、沙溪鎮、板芙鎮、南朗鎮、神灣鎮、三鄉鎮、坦洲鎮)及中心城區(包括港口鎮)。
⒈中山市內河涌、大型排水渠、水庫、和濕地(含湖泊)眾多,規劃主要針對與城市規劃建設密切相關的部分對象劃定城市藍線。
工作內容分為規劃建成區范圍與非規劃建成區范圍兩個部分,對規劃建成區范圍需保護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體需劃定具體藍線;對非規劃建成區范圍需保護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體提出藍線保護和控制的要求,具體藍線劃定工作應在下層次規劃中予以落實。
⒉本次規劃的藍線劃定對象分為內河涌、大型排水渠、水庫和濕地(含湖泊)等四大類
藍線規劃主要劃定 4 條線:2 條規劃河口線和 2 條規劃陸域控制線共 4 條線。同時,規劃劃分水功能分區、岸線功能分區等。
⒊規劃河口線劃定標準
與現有規劃銜接,在《中山市中順大圍內河河網綜合規劃(2015)》與《中山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澇綜合規劃》中控制需要拓寬的河涌寬度,保障河涌行洪需求,并且銜接各個鎮(區)控規中河道寬度與水利規劃中河涌寬度要求,原則上規劃河口線不小于現狀河口線,不能對現有河涌進行縮窄、占用。
⒋規劃藍線綠化退線標準
為了確保規劃控制的延續性,結合《中山市城市規劃技術標準與準則》(2010 版)與《中山市中順大圍內河河網綜合規劃(2015)》有關規定控制,結合現狀與整治河道的實際情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根據中山市河道等級劃分,確定本次內河涌、大型排水渠藍線退讓劃定標準如下:在規劃河口線控制河涌寬度的前提下,為保證排洪渠道安全、便于維護、整修,建(構)筑物線退河涌邊線(規劃河口線)最小距離為:8m 以下渠: 退5m ;8—15m渠: 退 8m;15m以上渠:退10m 。重要及較大河涌退 20—30m。并且針對在河涌邊已經形成一定規模的建筑(占整條河涌長度40%),提出最少退3m的要求。